本帖最后由 杨琦 于 2022-1-24 15:33 编辑
关于《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位于遂溪县遂城镇白水管区,占地面积11839.62m2。该公司始建于 1996 年 10 月,于 1997 年投产,原名为遂溪县嘉利安食品厂,起始生产食用酒精,原料以糖蜜为主,设有一条生产线,规模为日产 15 吨。2005 年 10 月 28 日变更为“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生产药用酒精,对原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在生产线蒸馏段、发酵工段前端加设木薯清洗、蒸煮工段,并增加和替换部分设备,替换了 1 台 10t 燃煤锅炉和增加 1 台 750kw 发电机组,改造后原料以糖蜜或木薯为主,规模为日产35吨药用酒精。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6日组织召开“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湛江市同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广州蓝海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年产6000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8898317258 通讯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白水管区 附件一:验收报告
0107遂溪县华联药用酒精有限公司年产6000 吨酒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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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pdf
(1.31 MB, 下载次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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