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9 万立方刨花板技改项目位于遂溪县北坡镇鲤鱼岭 290 省道边,租用遂溪县明大板业有限公司原有的刨花板厂房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后建设运营。项目占地面积 40000 ㎡,建筑面积为 5856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 个原料堆场、1 个生产车间、1 个锅炉房、1个砂光车间、1 栋办公楼等。项目设1条刨花板生产线,建设规模为由原6万立方米/年增加至 9万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按照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验收调查报告规范要求,编制完成《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立方刨花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立方刨花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包括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广东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广州蓝海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3名专家,并形成了《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立方刨花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湛环[2017]577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湛环函〔2018〕18号)等有关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立方刨花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9万立方刨花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18日)。公众可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发表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的意见及看法。 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冠和木业(湛江)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829279288 通讯地址:遂溪县北坡镇鲤鱼岭 290 省道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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