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现对漳州市达长盛建材有限公司云霄县白衣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漳州市达长盛建材有限公司云霄县白衣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白衣村。项目属于花岗岩矿开采加工项目,开采范围总面积0.1259km2,生产规模75万m3/a,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并利用边角石料废渣综合利用生产机制砂10.6万m3/a。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1大气防治措施 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同时车辆行驶速度限制在20km/h以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扬尘量。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对有包装的建材应置于材料棚内堆放,避免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1.2废水防治措施 工程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1.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尽可能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1.4固废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筒收集,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严禁随意向河道、路边倾倒。 2、运营期 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大气污染源为矿山开采区的矿体开挖剥离、爆破,原矿装卸、运输;工业场地的原矿临时堆场的扬尘,原矿加工,原矿和产品装卸、产品堆场、产品运输工序产生的粉尘;厂区外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 经过相应的治理措施,颗粒物的排放能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冲厕废水,采用“三级化粪池+SBR”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果园灌溉,不外排。 (2)洗砂废水 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初期雨水 矿山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再外排;同时沉砂池也是降尘用水的取水池,尽可能的将矿山初期雨水回用到降尘用水中,降低矿山初期雨水的排放量。 2.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个加工设备噪声、移动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各种减震、隔声、吸声、消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综合治理措施后,可确保项目运营期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弃土:矿区总剥离量约71.69万m3,其中用于土地复垦的剥离表土约7.0万m3,余下可综合利用的砂质土为64.69万m3。 (2)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要设置临时存放点,定期送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 (3)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渣: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外卖给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4)洗砂脱水泥饼 项目洗砂废水沉淀产生的泥渣,外卖给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5)除尘器收集的石粉 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石粉外卖给建材厂作为制砖原料。 (6)废油、废弃的含油抹布 废弃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处理;废油属于危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进行收集,并对其贮存地点、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其管理应实行从固体废物的产生到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原则,包括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处理、处置等环节,最终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漳州市达长盛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5962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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