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镇安县旬河采砂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镇安县旬河采砂规划(2021-2025年) 规划范围:镇安县境内旬河流域具有采砂任务的旬河、东川河中下游。甘岔河上的甘岔河水库及不在本次规划内的其它河道均为禁采河道。 规划内容:根据有关法规、条例对河砂开采的控制条件,结合旬河、东川河沿岸底层的河床结构、岸坡土质条件及采砂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程度等情况,具体划定禁采区10段(经过批准的河道整治及防汛抢险急需时例外),禁采长度62.94km。旬河、东川河规划河道禁采区以外的河段均为可采区,本次规划可采区11段,可采范围3.1Km2,估算可采(允许开采)储量230.65万m3,确定规划期内年度采砂总量控制数为46.13万m3,折合年度采砂总量为99.64万t。 规划对象:河道内的采砂活动。 规划期限:规划期为5年,即2021-2025年。 二、规划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镇安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988894563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西安润明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9991495286 邮箱:11790220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话反馈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于10个工作日(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7日)内将意见反馈给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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