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规范和指导在产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四川省环保厅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及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要求,督促各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参照《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规范和指导四川省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对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和土壤污染的企业,要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应急措施。为贯彻《关于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446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逐步改善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平武锰业公司人居环境及周边人居环境安全,促进平武锰业公司经济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四川炯测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结合平武锰业公司重点区域分布情况和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根据方案内容,2021年8月9日,平武锰业公司委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川西北地质队检测中心开展了2021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现将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相关资料进行公开: 企业名称: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位置: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南坝镇唐山大道403号 企业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18011603555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蒋冬梅 0816-2225070 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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