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瑞达(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前信息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状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度河南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2]13号)以及《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表1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 | | | | | | | | | | | | | | | | | | | 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 |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废气:根据河南森邦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2月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Nsenbang2021011401(103))可知,氨基酸发酵尾气(主要污染因子臭气浓度、氨)排气筒出口、提出车间废气(主要污染因子硫酸雾)排气筒出口、氨基酸提取干燥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颗粒物)排气筒出口、污水处理站(主要污染因子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气筒出口、提取二次分离(氨)排气筒出口。各污染物产污环节一览表见表2,各污染,监测数据见表3~表7。 表2 废气污染物产污环节及处置措施 表3 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监测结果 表4 有组织废气(硫酸雾)监测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
表5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 | |
表6 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监测结果 表7 有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监测结果 (2)废水我公司运行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氨基酸生产废水、电厂锅炉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收集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物脱氮+SBR+放流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许昌市屯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目前厂区已安装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根据津药瑞达(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2月在线监测报表,COD、氨氮、总氮均能达标排放(监测数据见表8-表9)。
表8 废水10月在线数据统计 表9 废水12月在线数据统计
(3)固废 厂区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除尘灰、脱硫渣、废活性碳、菌泥等。其中锅炉产生的炉渣、炉灰、委托其他厂家进行回收利用烧砖或制水泥;活性炭也委托厂家进行回收,菌泥被回收做成饲料。三、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且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目前均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性质许可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津药瑞达(许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评审和备案。公司已配备有较为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应急物资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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