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公示公告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天津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单位名称:天津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3)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中关村融汇商务区5区10号楼1、2层 (4)企业简介: 厂区总占地1000m2,建筑面积2000m2,一层为实验室区域,二层为办公区,其中一层西北角为试剂准备、样本制备、样本接收区域,东北角为消防控制室、储存间、办公区域,西南角为样本间、危废间、扩增、产物分析间、污水间和洗消间。东南角为门厅、排烟机房、监控室、档案室电力控制室等。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乙醇。本企业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有:室内液态环境风险物质泄漏事故、火灾爆炸引发次生/衍生环境事故、污染治理设施异常等。 针对以上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我公司采取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同时,企业内部配备了完善的应急物资,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短时间内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对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做到可防可控,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单位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公示,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将提供方案或解答。 (4)我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单位运营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5)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海普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玉冬 联系方式:186223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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