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绥德县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访问见附件或通过邮箱及电话联系来获取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榆林市绥德县、米脂县,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同时也欢迎评价范围外公众反馈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评结论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以下链接中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意见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德县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二十里铺村 联系人:鲍总 15353202872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陕西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丈八北路与昆明路十字向西400米融创臻园8号楼二楼 联系人:杨总 1520918167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首次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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