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金刚石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情况的说明 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金刚石制品生产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工业集中区。该项目于2006年7月3日经花山工业集中区管理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同意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入驻花山工业集中区的批复》(花工办[2006]16号)进行备案。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新建3栋生产车间、1栋仓库、1栋三层综合楼,新增压力机、混料机、电炉、磨床、钻床、车床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主要产品各种规格的金刚石平面砂轮,设计年产量为900对。 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金刚石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6年6月26日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马鞍山市花山区环境保护局于2006年7月17日下发了《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金刚石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本项目环评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为0.3%。该项目于2006年10月开工建设,于2008年9月进行试运营。目前本项目只是部分建成,其中购置部分生产设备,设计年产量达到600对。因此本次验收范围为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金刚石制品生产项目已建成部分,为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实际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2.50%。 2022年3月12日,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其金刚石制品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进行技术评审,严格遵循现场踏勘、资料查阅、听取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汇报,并形成专家意见。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分析,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限自2022年4月21至2022年5月20日为止。 (1)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话0555-8357056 (2)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电话0555-3506575 (3)企业联系人:文时荣,电话:13905552982 附件: 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马鞍山新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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