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天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19-157号和2019-158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2019-157号地块和2019-158号地块为紧邻地块,均位于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镇大田村七组、九组,茶山村四组。 2019-157号地块北侧为林地和已拆迁农户,再往北侧为林地和农户;东侧为景观绿地和水塘;西侧紧邻2019-158号地块;南侧紧邻市政道路,隔道路为林地、水塘。2019-158号地块北侧为林地和农户;东侧为2019-157号地块;西侧为待建空地、施工板房和水塘;南侧紧邻市政道路,隔道路为林地、水塘。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地块内已开工建设住宅及其配套商业;地块历史上均为林地、耕地、农户等,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物质储存与输送;地块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均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地块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井、取水口等敏感目标;现场踏勘均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 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均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兼容第二类用地使用,进行后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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