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四川天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2018-32号、2019-58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两个地块为紧邻或相邻地块,均位于眉山市仁寿县清水镇石鼓花海社区大坡村5、6、7组。 2018-32号地块分为南北两块,中间配套道路已修建,其中北块以北为郭家山,木匠沟,木匠沟分布有8户农户,郭家山顶有养殖场,饲养有约60头野猪,2018-32地块北半山坡是废弃养殖场(养鸡),东侧为居住区(在建,已完工,未入住),西侧为居住区(已完工,未入住),2018-32号地块南侧为山体,西侧紧邻2019-58地块,2019-58地块西侧为山体。周边 500m 范围内涉及的敏感目标主要有农户、居民集中居住区。 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地块内已开工建设住宅及其配套商业;地块历史上均为林地、鱼塘、农户等,均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物质储存与输送;地块不存在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不存在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均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工业废气污染,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地块及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存在幼儿园、学校、医院,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饮用水井、取水口等敏感目标;现场踏勘均未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痕迹。 地块的利用历史情形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极低,均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兼容第二类用地使用,进行后续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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