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鑫诺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羊皮、30万张牛皮项目现已委托环评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对永城市鑫诺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羊皮、30万张牛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城市鑫诺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羊皮、30万张牛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永城市茴村镇皮革工业园区; 项目概要:工程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以蓝湿皮为原料,厂区直接进行无铬复鞣、填充染色、水洗、加脂、水洗、挤水伸展、真空干燥、晾干等一系列生产加工后,即为皮胚,随后转 入整饰阶段,整饰阶段工艺为摔软、绷板、磨革、喷浆、烘干、量革等工序,即可成成品革。工程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工程环保投资为78.3万元,占总投资的 比例为7.83%。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敏感目标:刘庄、谭桥村、大茴村、东街村等村。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开挖出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影响。 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蓝湿皮湿处理工段、原料蓝皮暂存过程、危险暂存间产生的少量恶臭、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磨革粉尘、喷浆及烘干废气;废水主要 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噪声源主要包括转鼓、伸展机、真空干燥机、回潮机、挂晾机、摔软鼓、绷板机、磨革机等,噪声值在 70~90dB(A);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量革过程产生的边 角料、磨革过程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约2个月,施工期较短,施工内容主要有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原料及设备运输、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废水、固废以及施工噪声等, 以及对周围生态的影响。施工期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按照《河南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号)、《关于印发永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 案(2018—2020年)的通知》(永政〔2018〕25号)等文件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扬尘防治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有效缓解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生产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故本项目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用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等。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滑润,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加强施工现场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2011)规定。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回用,其余均拉至指定的地点进行综合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废气:生产车间蓝湿皮湿处理工段、原料蓝皮暂存过程、危废暂存间、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恶臭密闭负压吸入 1 套生物洗涤过滤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在磨革机工位上方设置集尘罩,生产车间内设置单独的密闭磨革间,磨革粉尘设集气收集后与密闭负压收集粉尘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喷涂线位于独立密闭的喷涂间,采用负压集气,烘干工序设备为密闭的烘箱,通过密闭的风管传送,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后进入“除雾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15 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为全封闭设计,同时加强生产车间运行管理,风机运行时保持车间内微负压,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蓝皮库、危废暂存间、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密闭微负压收集;污 水预处理设施加盖密闭,并在厂界密植抗污能力强的树木,形成防护林带,以阻隔臭味向外扩散,同时厂区喷洒除臭剂。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采取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 度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废气防止措施技术可行。 废水:项目染色废水经厂区染色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与经厂区其他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其他废水(无铬复鞣废水、中和水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 区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随后进入永城市圣龙皮革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最终进入小王引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转鼓、伸展机、真空干燥机、回潮机、挂晾机、摔软鼓、绷板机、磨革机等,噪声值在 70~90dB(A),采用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行处理后,通过以上 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量革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磨革过程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在暂存间存放,出售给再生革厂家作为原料使用;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在厂 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压滤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但同时要求企业每年对污泥总铬浸出浓度进行检测,发现超标, 严格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分析:项目风险类型主要为物料泄露,通过采取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土壤环境分析:项目厂区分区域均按一般及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层,泄露物料能有效隔离与土壤的接触,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预测,本项目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经计算,本工程建设完成后,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现场查看,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本项目建成后,其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染色废水经厂区染色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与经厂区其他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其他废水(无铬复鞣废水、中和水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综合废 水预处理设施,经厂区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满足永城市圣龙皮革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及项目收水协议要求,随后进入永城市圣龙皮革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处 理,处理后满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中表 2 制革企业直接排放标准要求,最后进入小王引河(南侧小丁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总量,依托永城市圣龙 皮革有限公司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对地表水影响很小,地表水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 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设计上对生产车间、仓储区等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措施。本项目采取的防渗措施总体可行,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土壤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城市鑫诺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羊皮、30万张牛皮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永城市茴村镇皮革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和总体规划,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 各项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八、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公众意见表电子版见本公示附件。 九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十一、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详细意见您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以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永城市鑫诺皮革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永城市茴村镇皮革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总 联系方式:13956864168 电子邮箱:1478621147@qq.com 评价单位:河南大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5896959384 电子邮箱:372278994@qq.com
附件:建设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永城市鑫诺皮革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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