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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一期) 掺烧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及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厂址周围(约2.5公里范围,不限)的村庄公民,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等。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络查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Ah-_RfyZa8BNEBchaS3UA?pwd=t2vk 提取码:t2vk 也可到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场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马岭岗镇黄庙村南500米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网络下载。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下载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AYl6oLrJ0RvvK3bmhZ-jg?pwd=pc9c 提取码:pc9c
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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