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宫山咀水库坝下~建昌喀左交界)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评的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8Z4Aehfn4O_tlnUfnXwg 提取码:mx3w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评单位:辽宁省长新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1号商会总部大厦B座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17395041580 邮 箱:1427996269@qq.com 2、建设单位:建昌县大凌河城区段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通讯地址:建昌县河东 联 系 人:方鹏 电 话:18204258789 二、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联系方式见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五、公式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6.1-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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