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洮南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产业园区》(HJ131-2021)和《关于规范全省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发展利用规划及规划环评的通知》(吉商开发规划﹝2019﹞9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吉林洮南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并向公众公开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吉林洮南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 洮南经济开发区在现状园区用地基础上向北、向南发展,形成两大片区。北部片区北至规划北外环路,东至规划东外环路,南至规划南外环路,西至平齐铁路;南部片区为规划轻工产业园区、制造加工产业园区和冶炼绿电产业园区,沿231国道两侧形成“L”形用地。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四)规划布局: 功能分区布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以食品加工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和酒类制造等产业为主;制造加工产业园区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加工、木材加工、家具制造、新家居、生物医药、新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加工项目为主;医药产业园区以食品医药、生物制药、化学原料药、保健品、中成药加工、中药饮片等产业为主;现代物流产业园区以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项目为主;轻工产业园区以纺织服装、皮革加工、纺织业等项目为主;冶炼绿电产业园区以冶炼和绿电产业项目为主,以消纳清洁能源项目为主要载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新技术产业研发、孵化和成果转化为主项目。 二、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821560749 电子邮箱:aatu434@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励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电子邮箱:87355981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资料收集、开发区产业发展现状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开发区区域环境问题于环境制约因素梳理→开发区规划协调性分析、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资源承载力分析→提出规划调整建议→提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以及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得出结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含公众参与调查等内容)→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技术审查、修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二)主要工作内容 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背景下,依据国家及吉林省对洮南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回顾开发区发展历程和环境质量演变趋势,分析区域存在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系统评估本次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风险等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提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以及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为开发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洮南经济开发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对洮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实施以及园区企业运行的意见; 对本轮开展吉林洮南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从吉林省“三个五”发展战略、中东西“三大板块”战略落实要求以及对洮南经济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定位,从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开发区下一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采取向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规划方案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规划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洮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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