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废机油暂存库房项目--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囯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阿鲁科尔沁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废机油暂存库房项目验收內容(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调査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废机油暂存库房项目 建设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北山根村阿鲁科尔沁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该项目不属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利旧阿鲁科尔沁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现有总占地面积96m2的闲置仓库改造建设1座废机油暂存库,其中包括1个废机油贮存区;1个危废暂存间;1个事故收集池及导流槽等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并对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建成后废机油最大贮存量约为10t/a。 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阿鲁科尔沁旗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废机油暂存库房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情况及配套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1日~2022年7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立松 联系电话:181476098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内容附验收报告及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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