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委托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开展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新校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现将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新校区地块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厦门北站片区11-07编制单元,厦沙高速入口北侧,环山路(规划道路)与邮件北路(规划道路)交叉口北侧,总用地面积69916.862m2。地块内涉及农用地、林地、厂房、居民楼等,目前已开展土地征收、拆迁、储备用地手续办理及村道迁改等工作。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未来作为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新校区高中部用地。 二、风险评估结果 由于爬架喷涂过程使用涂料及螺栓件加工过程使用润滑油而发生跑冒滴漏,未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致使污染物直接污染裸露地面,在地块西北侧的爬架堆场区域土壤出现氯仿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超过管制值,污染深度均位于表层土,下层土均未超标。 通过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补充调查汇总分析,本风险评估报告土壤关注污染物为氯仿、石油烃,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为挥发酚。土壤氯仿、石油烃的暴露途径有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以及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等4种;地下水挥发酚暴露途径有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及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等2种。通过风险评估软件计算结果如下: 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地下水中挥发酚非致癌危害指数小于风险可接受水平,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中氯仿致癌风险、非致癌危害指数均小于风险可接受水平,风险可接受;按保守原则,土壤中石油烃采用毒性相对较高的芳香类(C10-C16)代表石油烃(C10-C40)进行风险评估,非致癌危害指数大于风险可接受水平,风险不可接受,需要采取修复治理措施,采用克里金插值法通过Sufer软件绘制出污染物浓度等值线图,以修复目标值为边界限值,结合地块实际状况及检测点位,地块土壤中石油烃修复面积149.26m2,修复深度0.5m,修复土方量74.63 m3,修复目标值为1540mg/kg。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凤安路323号 联系人:牛经理 联系电话:0592-606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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