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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村砂石、砖瓦综合建材加工合作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工程规模:项目所在地位于原朗通村砂石场位置,主体建设一个河道和河滩采砂区,修建混凝土砌块厂房、生活区及砂石破碎、筛选场地等附带建筑1000m2。 采砂范围及河滩、河道底淤泥沙储量:项目采掘宗河河道和河滩淤泥沙,采砂深度4~5m,平均深度4.5m,开采区面积0.1km2,河滩和河道淤泥沙总储量约45万立方米,设计开采年限9年。 项目采砂面积0.1km2,年开采砂石5.11万m3(约合255.5m3/d),年生产混凝土砌块(标砖)3万m3(单班)。实际年开采砂石2万m3(约合100m3/d),年生产混凝土砌块(标砖)1.2万m3(单班)。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实际总投资为549.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0万元,占总投资的2.37%。 二、项目验收内容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包括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2)环境影响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调查的内容以国务院第 682 号令要求为基准,结合本项目的工程规模、当地环境状况等实际情况,调查的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现状、防治措施效果。 三、项目建设过程 1、2017年10月,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村砂石、砖瓦综合建材加工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2017年11月24日,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原昌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村砂石、砖瓦综合建材加工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环发【2017】1700号)。 3、2017年12月,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村砂石、砖瓦综合建材加工合作社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于2018年3整体工程完工投入运行。 4、2022年3月,建设单位丁青县协雄综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村砂石、砖瓦综合建材加工合作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项目验收过程 丁青县协雄综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在拉萨市组织了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村砂石、砖瓦综合建材加工合作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邀请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业技术专家成立《丁青县协雄乡朗通村砂石、砖瓦综合建材加工合作社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组并召开验收工作评审会,经过相关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及会议讨论后认为建设单位需完善排污许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管理台账,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相关环保标识标牌,落实项目生态恢复方案后,认为本工程落实了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有关要求,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各项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对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监测报告提出的整改及补救措施,企业应给予高度重视,将整改补救措施落实到实处。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及整改措施的前提下,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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