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中世天然气龙口首站BOG外输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中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中世天然气龙口首站BOG外输管线工程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中世天然气龙口首站BOG外输管线工程位于山东省龙口经济开发区境内,拟建设一条自中石化龙口接收站至中世公司龙口首站的BOG 外输管道,总长度约 6 km,设计压力 6.3 MPa,管径为DN600,管材为钢管。无永久占地。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输送BOG气体30 亿立方米的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南山西海岸小区11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5105358999 电子邮件:lkglzw@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烟台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山东灏石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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