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宁远县中医医院综合住院大楼扩建工程变更”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宁远县中医医院综合住院大楼扩建工程变更 项目地址:宁远县舜陵街道舜峰社区九疑中路197号 建设单位:宁远县中医医院 项目内容:宁远县中医医院始建于1955年,是一所县级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集医疗、急救、科研、防疫、保健于一体的中医医院。宁远县中医医院投资3000万元在宁远县舜陵街道舜峰社区九疑中路197号建设宁远县中医医院综合住院大楼扩建工程,2011年8月宁远县中医医院委托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宁远县中医院综合住院大楼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以下称原环评) ,并于2011年8月30日取得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永环评[2011]80号。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宁远县中医院综合住院大楼,总建筑面积12610.69m2,新增床位186张,总设计病床位为312张。宁远县中医医院在对该项目进行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对原项目中的床位规模、科室设置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床位数共500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等对水体的影响;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运营期生活垃圾、各种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社会生活噪声、车辆设备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噪音污染;施工机械废气、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项目施工破坏原有地表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生物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运营期污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利用不了的运至指定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统一处理;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等降低施工期噪声,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科学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期采取洒水、加盖篷布、合理设置储料场等措施减少扬尘的影响,运营期密植绿化,加强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管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卫生部相关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医院辐射设备属于特殊项目环评不纳入本次环评,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所提出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变更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征公众范围:项目附近的居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专家等。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相关意见,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索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我单位在确认您为本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后,将向您提供报告书的简本。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宁远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763657776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绿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北路舜德城市摩尔1栋财富中心写字楼1-603室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的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发送至:lqyhb@163.com;或来电至:13874892529。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宁远县中医医院 2022年7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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