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成橙 于 2022-7-26 08:57 编辑
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量化渗沥液处理站及应急暂存池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量化渗沥液处理站及应急暂存池 建设单位: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容积为30000m3应急暂存池,对东C区积存渗沥液进行存放,暂存池形式为柔性池,采用2.0mm厚HDPE膜作为防渗系统,池底沿布置地下水导排系统,池顶采用HDPE“浮动膜”进行加盖处理。新建规模为150t/d渗沥液处理站,用于处置填埋库区产生的渗沥液及现状渗沥液处理站产生的浓缩液。采用“两级A/O+外置超滤+两级芬顿氧化+两级曝气生物滤池”相结合的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约3869.07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14577932 通讯地址:景洪市勐海路63号附1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芬 联系电话:18088232648 电子信箱:1461339907@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1号宁茂环境大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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