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恒拓装饰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 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我公司运营的沈阳恒拓装饰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竣工满足调试要求,现就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恒拓装饰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项目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前进乡榆林大街83号 3、建设单位名称:沈阳恒拓装饰制品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二、环保设施及环评要求: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包括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水帘用水,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排入水帘系统内,经过处理后与水帘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喷漆废水为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布袋收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进行收集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喷粉粉尘通过布袋收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喷漆废气、油漆喷枪清洗废气采用废气处理系统负压收集,分别通过4套水帘系统、2套“干式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 烘干固化工序密闭作业,固化废气、固化炉燃烧器燃烧废气、危废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打磨机收集打磨粉尘后引入布袋收尘器,处理后的粉尘引入15m排气筒(DA003)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数控剪板机、激光切割机、空压机、数控折弯机、塔冲、风机等设备,各种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利用建筑物墙壁及门窗的吸收、屏蔽及阻挡作用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沾染废物、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废过滤棉、喷漆废水、喷枪(油性漆)清洗废液、除尘器收尘、边角料、废布袋、废砂纸、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边角料、废布袋、废砂纸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沾染废物、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废过滤棉、喷漆废水、喷枪(油性漆)清洗废液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三、竣工及调试时间 竣工时间:2022年7月27日,本项目建设完成。 项目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并达到调试运行条件,计划于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27日进行调试。 沈阳恒拓装饰制品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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