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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越华盛世矿业公司新建花岗岩废石综合利用建筑砂石料加工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林格尔县越华盛世矿业有限公司对《和林格尔县越华盛世矿业公司新建花岗岩废石综合利用建筑砂石料加工厂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和林格尔县越华盛世矿业公司新建花岗岩废石综合利用建筑砂石料加工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花岗岩矿和废石建设一条500万吨的绿色环保的优质砂石骨料生产线。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1993.32m2(约212.99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全封闭生产车间20000.00m2,办公生活用区5000.00m2,配套绿化5000.00m2,道路硬化100000.00m2,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西元山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有组织粉尘 本项目一级破碎工序颗粒物产生浓度152.36mg/m3,排放浓度1.52mg/m3,排放速率 0.0083kg/h,排放量 0.05t/a。含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30m 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30m,符合标准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二级破碎工序(锤破)颗粒物产生浓度76.18 mg/m3,排放浓度0.76mg/m3,排放速率0.0042kg/h,排放量0.021t/a。含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30m 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30m,符合标准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筛分工段颗粒物产生浓度761.8 mg/m3,排放浓度7.6mg/m3,排放速率0.042kg/h,排放量0.25t/a。含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30m 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 30m,符合标准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粉尘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产生量0.5t/a,0.1kg/h,为减少颗粒物产生,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原料采取遮盖措施,卸料时洒水降尘,能够有效的防止颗粒物外逸,可减少颗粒物排放量约 80%,则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量约0.1t/a,0.02kg/h。产生的粉尘经空气稀释扩散到厂区外的浓度约为 0.0052mg/m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100人,生活用水量按照80L/人·d计,年工作时间为210d,排水系数为0.8,则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4m3/d(1344m3/a)。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排入厂内50m2化粪池,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本环评要求化粪池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由工程分析内容可知,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类风机、输送设备等,声源强度在60~90dB(A)之间。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运往城市建筑垃圾场。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要认真落实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居民为主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表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林格尔县越华盛世矿业有限公司 委托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04716786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绿洁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子邮箱:1264684832@qq.com 联系电话/传真:15048873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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