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年产3.5万吨钢构件及1.5万吨高铁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4月15日,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年产3.5万吨钢构件及1.5万吨高铁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西。项目厂房北侧为安徽常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为合肥海之森塑业有限公司,西侧为派河,东侧为蓬莱路。 厂区内具体布置如下:厂区占地75亩,由北往南依次为重钢、抛丸、涂装的联合车间和轻钢、高铁配件车间,2栋综合楼分别位于两栋车间东侧,气站位于重钢、抛丸、涂装的联合车间外南侧、危废暂存间位于重钢、抛丸、涂装的联合车间内西北角、油漆库房在重钢、抛丸、涂装的联合车间外西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年产3.5万吨钢构件及1.5万吨高铁配件项目于2011年1月20日取得由合肥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取得备案(合经区经项[2011]6号),于2011年8月5日获得原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钢构件及1.5万吨高铁配件项目环境影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环建审(经)字[2011]137号)。该项目于2016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2月完成建设,企业于2022年7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编码91340000774968699M007QY。项目从立项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验收范围为1栋重钢车间,面积为24000平方米;1栋轻钢、高铁配件车间,占地面积27700平方米;油漆库占地面积18平方米;2栋6层综合楼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气站面积48平方米。年产1.8万吨钢构件(轻钢结构0.3万吨,重钢结构(桥梁)1.5万吨)生产能力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性质、建设地点不变; (1)产品方案:原环评设计总产能5万t/a,其中需喷涂产品为4万t/a(轻钢结构1万t/a,钢桁架结构1.5万t/a,高铁配件1.5万t/a,重钢结构不喷涂),现厂区实际生产总产能为1.8万t/a,其需喷涂产品为1.8万t/a[轻钢结构0.3万t/a,重钢结构(桥梁)1.5万,总产能降低3.2万t/a,其中涂装能力降低2.2万t/a[轻钢结构降低0.7万t/a,重钢结构(桥梁)增加1.5万t/a,取消钢桁架结构和高铁配件3万。生产产能降低,涂装能力降低,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2)总平面布置:本项目轻钢、高铁配件车间进行租赁给合肥中科重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使用,部分综合楼进行租赁。将轻钢结构生产线、抛丸除锈和涂装车间均设置在重钢、抛丸、涂装的联合车间,其实际生产建设中抛丸和喷涂工艺的污染分布情况与原环评分布情况一致,下料和焊接工艺的污染源分布情况发生变化,与环评不一致,相距原环评污染源位置约80m,焊接烟尘排放量降低,对周边环境未造成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生产工艺:本项目轻钢结构生产工艺与原环评设计一致,重钢结构生产工艺与原环评设计进行微调,增加抛丸和喷涂工序,无生产废水产生;实际建设情况原辅料中用量与原环评设计相比,年使用量降低,油漆种类发生变化,相较于原环评挥发份较低,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未导致其排放量增加,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4)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重钢结构新增一台抛丸机,新增抛物废气处理工艺,与轻钢结构的抛丸废气处理工艺相同为“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故新增一套废气处理措施,处理达标后与轻钢结构抛丸废气共用1根16m高排气筒排放(1#);本项目喷涂废气收集方式由集气罩调整为密闭车间,处理装置由蓄热式高温焚烧设备调整为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在线脱附,蜂窝状)+催化燃烧装置(CO炉),排气筒高度由15m高调整为16m,本次废气处理工艺发生变动,没有新增大气污染物,同时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较原环评有所减少,颗粒物降低2.4t,二甲苯降低1.01t,非甲烷总烃降低0.898t;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污)水主要有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1530m3,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石油类和TP。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流入派河;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和喷涂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焊接烟尘、抛丸粉尘以及喷漆过程中逸散的少量废气。 焊接烟尘:设置5台焊烟除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处理。抛丸废气:两台抛丸机各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6m高排气筒排出(1#排气筒)。喷涂废气:采用密闭车间+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在线脱附,蜂窝状)+催化燃烧装置(CO炉)+16m排气筒进行废气处理。本项目正常运行后对区域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三)噪声 项目实行单班制,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内生产线混响、风机等设备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电机械加工过程中的废漆渣、废过滤物、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以及生产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渣和职工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在重钢车间西北角设置一间建筑面积为20m2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油漆桶统一集中送往安徽润德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废漆渣、废过滤棉、废稀释剂桶、废催化剂和废活性炭因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少,故危险废物先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待达到一定数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已对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要求进行设置,设置台账,地面已涂刷环氧树脂漆做防腐防渗处理,门口已悬挂明显的危险警告标识。 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位于厂区东南侧的一般固废间,由物资公司回收;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于2022年7月19日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40106-2022-048L);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钢结构分公司2022年7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码:91340000774968699M007QY);厂区的环境防护距离100米内无住宅、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如下: 1、废水 在2022年3月28-29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总排口废水污染物pH、COD、BOD5、NH3-N、SS、石油类和TP两日平均浓度均满足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标准,属达标排放。 2. 废气 有组织废气在2022年3月28日-29日检测期间,1#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不超20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120mg/m3;2#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不超过20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12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21.0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120mg/m3;二甲苯未检测出,按照检出限一半计,浓度为7.5×10-4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70mg/m3。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属于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在2022年3月28日,二甲苯未检测出,按照检出限一半计,浓度为7.5×10-4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1.2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0.220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0.59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4.0mg/m3;2022年3月29日,二甲苯未检测出,按照检出限一半计,浓度为7.5×10-4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1.2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0.223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0.53mg/m3,不超过浓度限值4.0mg/m3;均符合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属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2008)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年产3.5万吨钢构件及1.5万吨高铁配件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三同时”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工程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各类废气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做好企业的环保档案管理,完善环境管理,尽快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定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认真开展日常环境监测。 3、进一步在储存、使用和运输环节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因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切断系统,不能弱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4、完善危废合同、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件。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公司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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