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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5万吨电池级硫酸及高端硫化工生产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开展年产105万吨电池级硫酸及高端硫化工生产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年产105万吨电池级硫酸及高端硫化工生产项目(一期)有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5万吨电池级硫酸及高端硫化工生产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钦州市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项目内容:项目投资2.5亿元,占地50亩(33333.47m2)。项目建设年产40万t硫磺制酸(以100%H2SO4计)生产线、年产10万t食品添加剂硫磺生产线及蒸汽副产品68.808万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致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176808510 通讯地址:钦州市钦州高端医药精细化工产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海江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9907773797
四、公众意见表
详见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1)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环评大纲。
(2)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3)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分析预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进行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或支持;
(2)认为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3)认为项目应采取那些污染防治措施;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邮箱:344928220@qq.com
广西致远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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