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顺市一期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顺市一期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安顺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安顺市一期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位于贵州省安顺市马判桥污水处理厂内。项目对生物池进行改造、配套鼓风机房建设;提升紫外消毒系统的能力,对紫外设备进行更换;利用原有滤池投药系统,作为化学除磷的保证;管路系统改造:配套生物池改造、曝气系统重建管路系统;配套的电气与仪表自控系统设计及改造。 出水标准:经改造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贯城河。 本次改造只涉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不涉及管线收集率的提高,不新增管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期限: 2022年8月5日-2022年9月1日(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851-84848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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