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辽河口经济区东郭镇欢喜岭欢南胶粉橡胶厂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盘锦市辽河口经济区东郭镇欢喜岭欢南胶粉橡胶厂委托本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 部令第37号)的要求,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 盘锦市辽河口经济区东郭镇欢喜岭欢南胶粉橡胶厂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2)项目位置: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欢喜岭村 (3)本项目概况 盘锦市辽河口经济区东郭镇欢喜岭欢南胶粉橡胶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始建于2010年,曾用名盘锦鸿河胶粉橡胶厂,因企业名称注册问题,于2017年9月4日更名注册为盘锦市辽河口经济区东郭镇欢喜岭欢南胶粉橡胶厂,2021年4月8日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更名情况出具了情况说明。企业现有厂区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欢喜岭村,占地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15000m2,是一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生产产品主要为胶粉、再生胶及橡胶制品。 盘锦市辽河口经济区东郭镇欢喜岭欢南胶粉橡胶厂已在现厂址生产运行多年,自建厂至今厂区相关生产设备设施、环保设施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同时随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等环保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相关环保管理要求亦发生了变化。 为此,针对企业目前生产现状情况,为验证企业在实际产生运行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实际环境影响程度,通过实测结果说明原环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的差异,进一步检验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建设单位在征求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后,组织开展了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盘锦市辽河口经济区东郭镇欢喜岭欢南胶粉橡胶厂 联系人:陈素芬 联系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东郭镇欢喜岭村 电话:18204279777 邮箱:254348043@qq.com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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