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富兴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泡沫塑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及概况 广汉市富兴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拟在广汉市南兴镇东岗村租用闲置土地。新建泡沫塑料生产项目,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00m2,主要新建海绵生产厂房、办公楼、食堂、宿舍以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总投资15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海绵10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符合广汉市南兴镇总体规划,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选址较为合理。 2、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建设期:施工场地噪声、粉尘、固体废弃物的影响。原材料及弃土运输产生的噪、噪声、扬尘。施工人员的进驻对公共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设备噪声、办公生活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生产固体废物、发泡车间废气等。 3、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建设期:在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等敏感点区域施工时,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定期清运、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每个施工标段应配置至少一台洒水车。施工散料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加盖篷布。 运营期:发泡机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甲苯二异氰酸酯、苯系物等。项目拟在发泡车间设置集气装置对该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引风机抽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10m高空排放。 (2)废水 建设期: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农民。场地混凝土搅拌将产生少量的含SS废水,环评建议采取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自建一体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 (3)噪声 建设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使用。施工过程中应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流量泵、切割机、引风机等主要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其源强范围在70-85dB(A)之间。以上噪声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其隔声量约15-20 dB(A)之间,并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衰减。本项目建成后,工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I类标准要求。 4、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有意见请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5、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 建设单位 | 广汉市富兴海绵制品有限公司 | 电话 | 028-87057760 | 联系电话 | 13808028508 | 电子邮件 | ljjun2003@126.com | 地址 | 广汉市南兴镇东岗村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芳邻路8号环保大厦 | 邮编 | 618300 | 邮编 | 6100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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