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智能装备洛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投资45000万元在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建设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50亩,产品为涂装自动化生产线、焊接自动化生产线(为生产线部件,厂区不进行涂装及大型组装)。嵩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4月25日以“嵩环监表【2017】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嵩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5月27日以“嵩环监审【2019】7号”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批复,;2019年12月一期工程(1#车间、2#车间、3#综合车间、2综合站房、门卫室、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成完成验收,验收备案截图见附件4;2020年6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325MA40J712XL001Q。 企业原建设4个喷漆房(4mx4mx3.5m),1个烘干房,根据企业实际生产需要,现设计将4个喷漆房改造为2个喷漆房(4mx9mx3.5m),油性漆改为水性漆,拆除烘干房,建设密闭晾干间(20.2m×18m×3.5m)。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产房内进行,不新增用地。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嵩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嵩环监表[2021]28号。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本次验收范围为平原智能装备洛阳有限公司喷漆房改造项目验收,主要包括项目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各类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平原智能装备洛阳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纳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至3月22日对本项目废气、噪声达标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我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现场调查情况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提取码:rc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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