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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塘西侧湿地优化工程(子项目二)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说明 宁波杭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天勤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展对十二塘西侧湿地优化工程(子项目二)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浙江相关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宁波杭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十二塘西侧湿地优化工程(子项目二)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目标:湿地优化面积467.6万m2,主要包括微地形营造、入侵植被预防和清理和生境空间营造三部分工程内容。 表1工程项目组成 名称 | | | | | | 浅塘、河流、河滩、植被、自然景观生境地形营造,土方开挖量为313.32万m3。 新建8 处连通管涵,均采用长25m,DN1000 PE管道连通两侧水系,管道上设置阀门控制水流。 设置7 处过路涵管,均采用长4m,内径1000mm 钢筋混凝土Ⅰ级管 | | | 营造浅塘生境19.5m2,每个浅塘面积约在5000㎡-30000㎡之间,水深约为0.5米左右 | | 营造河流生境89.8m2,水深 2~3m,常水位和直江二持平,为2.25-2.45m | | | | | | 营造自然景观生境36.5 m2,水深 0.2-1.2m |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杭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海栋 电话:1835843459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芦云路8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为:工程概况及区域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建设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对策措施、环境事故风险评价、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工程附近的杭州湾新区公众。 征求意见内容: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电子版报告书见附件1,纸质版报告书前往建设单位指定地址查询(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芦云路8号)。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相关的建议和意见的,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建设单位指定电子邮箱( 531606400@qq.com)。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信息 环评期间有两次公示,本次公示为第二次。本次公示除网络公示外,同步采用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具体落实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 七、附件 附件1:十二塘西侧湿地优化工程(子项目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宁波杭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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