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量化渗沥液处理站及应急暂存池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景洪市城市管理局就“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量化渗沥液处理站及应急暂存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量化渗沥液处理站及应急暂存池 建设地点: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1.56hm2。新建容积为30000m3应急暂存池,对东C区积存渗沥液进行存放,暂存池形式为柔性池,池底沿布置地下水导排系统;新建规模为150t/d渗沥液处理站,用于处置填埋库区产生的渗沥液及现状渗沥液处理站产生的浓缩液。采用“两级A/O+外置超滤+两级芬顿氧化+两级曝气生物滤池”相结合的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约3869.07万元。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景洪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214577932 通讯地址:景洪市勐海路63号附1号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芬 联系电话:18088232648 电子信箱:1461339907@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270-1号宁茂环境大厦 4.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网页中的附件。 5.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个人、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按照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环评相关文件,或通过邮箱索要环评报告书。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工程实施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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