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城步苗族自治县大桥头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项目《验收组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大桥头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城步苗族自治县大桥头水电站 建设内容:大桥头水电站由引水坝、引水明渠、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和变电站等组成,电站设计水头170m,设计流量0.76m3/s。电站共有2个引水坝,其中1#引水坝为主坝,2#引水坝为副坝,均为重力坝,2#引水坝将羊谷溪上水通过550m引水明渠引至压力前池,1#引水坝将大水溪上水通过2处480m引水明渠和1处200m引水隧洞引至压力前池,再经200m压力管道引至发电厂房发电,尾水排入大水溪。2#引水坝高1.0m,坝轴线长3.0m,引水明渠长550m,断面尺寸0.45×0.5m。1#引水坝高2.0m,坝轴线长4.5m,引水明渠总长960m,断面尺寸0.45×0.5m,引水隧洞长200m,断面尺寸0.45×0.75m。压力管道设计长200m,管径400mm,壁厚7-10mm钢管。厂房均为砖混结构,厂房尺寸14.5m×7m×6m,水轮机型号为XJ02-W-40/1×10,发电机型号为SFW200-6/740,升压变压器为1台S9-500/11/0.4±5%。大桥头水电站址控制集雨面积10km2(其中1#坝址控制集雨面积6.0km2,2#坝址控制集雨面积4.0km2),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0.28m3/s(其中1#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0.17m3/s,2#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0.11m3/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069万m3(其中1#坝址处多年平均年径流量649万m3,2#坝址处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20万m3)。该电站是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18397659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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