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rifter_ 于 2022-9-9 09:18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宝安区沙井街道茭塘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2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宝安区沙井街道茭塘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2地块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南环路与环镇路交叉口西侧,用地总范围为7295m2。地块内原为宝兴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属于重点行业企业,主要从事ABS塑胶配件电镀及五金配件电镀,目前地块内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地块拟规划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于建设产业研发用房和落实公交首末站等公共配套设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等有关要求,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土壤中有六价铬、镍、三氯乙烯和氯乙烯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有5种污染物(六价铬、镍、汞、三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Ⅳ类标准。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壤超二类用地筛选值的面积为3485 m2,地下水超四类标准的面积为9740.76m2;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确认地块污染是否会对将来的土地开发以及周边的受体产生影响,项目组根据目标地块的未来土地用途对超过筛选值的污染物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以致癌风险超过10-6或非致癌危害商大于1为标准判断可接受的目标风险水平,结果显示: (1)土壤中六价铬、镍、氯乙烯和三氯乙烯健康风险超过了目标风险水平,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均未超过目标风险水平,土壤中六价铬、镍、氯乙烯和三氯乙烯未来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隐患,需进行管控或治理修复。 (2)根据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通过对照国家及地方标准,确定该地块土壤中六价铬的风险控制值为5.7mg/kg、镍的风险控制值为900mg/kg、三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2.8mg/kg、氯乙烯的风险控制值为0.43mg/kg;超过风险控制值的土壤需进行管控或治理修复。 (3)基于采样深度、地块土层分布情况和风险控制值,将地块0-14.7m土壤分为13层进行风险控制方量的计算,第一层(0-0.5m)风险控制面积为923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461.5m3;第二层(0.5-1.0 m)风险控制面积为1364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682 m3;第三层(1.0-2.0m)风险控制面积为752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752m3;第四层(2-3m)风险控制面积为872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872m3;第五层(3-4m)风险控制面积为1590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1590m3;第六层(4-6 米)风险控制面积为1834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3668m3;第七层(6-7 米)风险控制面积为1162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1162m3;第八层(7-8 米)风险控制面积为1242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1242m3;第九层(8-9 米)风险控制面积为1948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1948m3;第十层(9-10 米)风险控制面积为2226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2226m3;第十一层(10-11 米)风险控制面积为2238.5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2238.5m3;第十二层(11-13 米)风险控制面积为2216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4432m3;第十三层(13-14.7米)风险控制面积为389m2,风险控制土方量为661.3m3。 土壤总需风险控制污染面积为3485 m2,最大超风险控制值的深度为14.7m;地块重金属风险控制方量为1895.5m3,挥发性有机物风险控制方量为20039.8m3,总风险控制方量为21935.3m3。 (4)根据该地块未来规划及开发建设情况,综合考虑修复技术可达性、成本优化性和工期可控性等多方面因素,初步建议采取常温或热解析、氧化修复、水泥窑协同处置、热脱附、土壤洗脱等修复技术。如采用原位修复或修复完成后回填至本地块,则将风险控制值作为修复目标值,如采取异地修复,修复目标值需根据修复模式及土壤再利用方式确定,不得对异地人群和环境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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