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珠片区(一期)开发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工程概况和内容 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珠片区(一期)开发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金峰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建设范围为芗城区金峰经济区金亭路以南、金边路以北、金塘路以东、金景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46.01hm2(折合690.11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及拆迁、场地平整、道路及绿化、排水和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建设道路长度2905m,建设面积83208m2(8.32hm2);雨水管建设长度2143 m,建设排洪渠总长765m;污水管建设长度2900m。总投资:12623.01
万元;建设期限拟定3年,自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珠片区(一期)开发工程 建设单位: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联 系 人:老张
联系电话:13860800168 三、项目评价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23100 传真:0596-2957702
Email:wufeib@163.com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 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轻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可以反映关于本工程涉及噪声、环境空气、景观、规划、生态、土地、征地补偿等环境问题,并提出工程影响保护工作建议。
(2)征求意见的范围重点是鹤亭村、和兴村、旺亭新村、横山腰村、岭脚村与相关部门。 (3)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