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利丰养鸡场年出栏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宽甸满族自治县利丰养鸡场年出栏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于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8nZGc8-DIXbtA2WWdlXxQ 提取码:5jb7 可通过电话与宽甸满族自治县利丰养鸡场联系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GnsKH_FjhqJCIgK5XMX7g 提取码:rtvu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通过下述联系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 1. 建设单位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利丰养鸡场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114135672 2. 环评单位名称: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0415-6162441转82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9日 公告发布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利丰养鸡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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