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广西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汇金锂电池新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为10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广西汇金锂电池新材料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西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金川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占地面积166759.49平方米。项目拟建设年产10万吨电池用硫酸锰生产装置和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以项目场址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978173322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缪屋小区1-11号一层3号铺面 (六)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科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工 联系电话:18578910048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大道62号工业楼第十二层1243号房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广西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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