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勘测试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地勘测试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地勘测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南路6号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963.03m2,实验室建筑面积约3500m2。包括灰成分分析室、煤层气描述室、显微裂隙前处理室、岩石物理室、洗瓶室、发射光谱室、气瓶室、煤尘爆炸分析室、可磨性测定分析室、粘结指数分析室、灰成分分析室、样品流转间、瓦斯解析室、瓦斯破碎室、高温室、微量前处理室、天平室、燃点分析室、标准样品室、原子荧光室、干馏室、胶质层室、褐煤蜡、二氧化碳分析室、自燃倾向性分析室、定氮分析室、容比重分析室、灰熔点分析室、前处理熔样室、岩矿前处理室、制水室、高温室、熔样室、水质分析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地勘测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剑远 联系电话:1384814855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南路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附件下载填写《内蒙古地勘测试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现场提交、信函等方式提交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内蒙古地勘测试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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