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旺角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旺角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现在编制完成了项目环评文件的初稿后,将清远旺角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旺角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全本报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九十号区飞水清新港内(经营地域:清远港清新港区婆角作业区旺角码头),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41'21.33",东经112°59'21.78"。 2、项目概况:码头建有5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1#号~2#号泊位用于集装箱装卸,3#号~5#号泊位用于散货装卸。项目设计年吞吐量为190万吨;码头生产作业区和辅助区陆域总面积陆域总面积60147平方米,由生产作业区和生产管理两大工程区域组成。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远旺角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九十号区飞水清新港内 联系人:郑文科 联系方式:1380289072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五号区北江二路怡景湾大厦首层08号 联系人:陈美佳 联系方式:18948041624 电子邮箱:325359961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UcIMEy4rgr1Ski1xN7rcQ (提取码:z4h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时间 自本次公示起10个工作日截止。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1ZHB87VzF_gKC5D5PFqzw(提取码:9f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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