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金阜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肇庆市高要区金阜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位于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东南部西江右岸(金利镇振星村、金洲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112.806708573°N,23.044811791°E),建设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拟建设2个3千吨级多用途泊位、3个3千吨级通用泊位(结构按5千吨级海轮设计),泊位岸线长约669m,陆域面积15.51万m2,年设计吞吐量为910万吨,其中散货800万吨,件杂货60万吨,集装箱5万TEU。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肇庆市高要区金阜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西环二路35号城西市场综合楼1号楼301室04卡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粤环通(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22、124号215房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肇庆港高要港区金岗作业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七、公示时间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肇庆市高要区金阜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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