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化工一厂地块一标段(太新路以南、宁洛高速以西)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南京市燕子矶片区整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化工一厂地块一标段(太新路以南、宁洛高速以西)地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太新路92号。地块北侧为太新路;西侧为北十里长沟东支;东侧为宁洛高速;南侧为神农路。该地块占地面积约为291916.5m2(约438亩)。本项目地块未来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幼儿园用地(Rax)、中小学用地(A33);部分区域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U)、防护绿地(G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地块规划用地分类主要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本地块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显示,土壤中钴、砷、铅、苯、乙苯、萘、苯并(a)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和石油烃(C6-C9)检出浓度超标;地下水中钴、镍、镉、氯仿、苯、二甲苯、苯乙烯、二苯并(a,h)蒽、1,2-氯丙烷、1,2,3-三氯丙烷、萘、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石油烃(C10-C40)检出值超标。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的相关规定,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开展了化工一厂地块一标段(太新路以南、宁洛高速以西)地块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中钴、砷、铅、苯、乙苯、邻二甲苯、萘、苯并(a)蒽、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烃(C10-C40)和石油烃(C6-C9)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中二甲苯、石油烃(C10-C40)和1,2-二氯丙烷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要对超风险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实施修复或风险管控工作。 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