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油气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为了解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如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安瑞豪科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史家沟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213亩,年处置能力30万吨。内容包括废弃泥浆(岩屑)处置设施一套,固废填埋场一座,实验、办公、餐厅、宿舍设计二层建筑物一栋,建筑面积1200平米,厂区道路、绿化、变压器、自备井等生产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水泥仓及石灰仓产生的粉尘、钻井泥浆、岩屑预处理过程挥发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填埋场扬尘、运输扬尘、填埋场机械尾气。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预处理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填埋场区产生的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3、本项目噪声来源于填埋区内机械设备作业噪声和预处理区设备噪声,如压实机、运输板车、装载机、洒水车、皮卡、泥浆泵、高频振动筛、板框压滤机、皮带输送机、风机、提升泵、上料皮带机、双卧轴连续式搅拌机等,噪声值在75~95dB(A)之间。 4、本项目填埋场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收集池污泥。 5、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固化过程使用水泥、生石灰对钻井废弃物进行固化,水泥、生石灰筒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排放。 泥浆储备罐、压滤机、接渣箱等设备均密闭,因此预处理过程中有机废气挥发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工程采取分单元作业和临时覆盖作业,以达到控制扬尘及雨污分流的目的,该处理方式使得填埋场区运行期间固体废物的裸露面减小,进而有效减小废渣起尘、扬尘量。通过采取以上控制措施,项目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道路路面清洁程度较好,且道路运距较短,为场区内道路,在采取车辆限速、增加道路洒水降尘频次等措施下,车辆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填埋作业时运输车辆移动源排放污染物主要有CO、THC和NOx,该项目填埋的固体废物均由汽车运输至填埋区内,运输的道路为场区内道路,不增加项目周边道路车流量,且道路运距较短,故填埋场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预处理过程产生的泥浆废水通过清水池收集后定期和渗滤液一起送至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宝塔采油厂蟠龙联合站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掏运,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的要求,夜间不运行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厂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渗滤液收集池沉淀会产生少量污泥,回填至本项目填埋场。 5、在封场后采取绿化、水土保持等措施后,生态环境将逐渐得到恢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的要求,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环评阶段建设单位向公众征询了意见并做了相应的承诺。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六)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提取码:6mcu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取查阅。 建设单位:延安瑞豪科工贸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姚店镇延安钢厂 联 系 人:高智鹏 联系电话:19945215888 评价单位:陕西清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办三桥安置新村七排三栋305室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7629048787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需要公众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提取码:gmdm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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