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要求,现对祥云县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一次),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述 工程名称:祥云县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工程 工程性质:新建、扩建 本工程将新建下庄镇水厂、刘厂镇水厂、禾甸镇水厂,扩建米甸镇水厂,供水覆盖云南驿镇、下庄镇、刘厂镇、禾甸镇、米甸镇、沙龙镇、鹿鸣乡等7个乡镇,总供水量为2114万m3,保障规划年总人口34.03万人饮水安全。新扩建4座水厂总规模7.20万m3/d,其中下庄镇集中供水水厂设计规模2.5万m3/d,刘厂镇集中供水水厂设计规模2.5万m3/d,禾甸镇集中供水水厂设计规模1.5万m3/d,扩建米甸镇米川供水水厂设计规模0.7万m3/d。新建输配水管网线路总长289.9km。新建高位水池15座,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26座。 工程建设占地总面积2402.90亩,其中永久用地204.11亩,临时用地2402.90亩。祥云县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工程施工总工期28个月,工程总投资99782万元。 二、环评工作程序 祥云县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工程现已正式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祥云县城乡安全饮水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工作程序如下: 1环评单位进行环境调研;2环评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县分局组织对报告表进行审查;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县分局对报告表进行批复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了解公众对项目区当地经济状况的认识与看法; (2)征求公众对本工程是否认可; (3)着重关心该工程建设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了解公众对本工程建设中不利影响的建议; (5)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四、征求意见方式 (1)建设单位将会去受影响居民居住地登门拜访,征求居民意见。 (2)如不方便,也可发送邮件反映意见,公示期10天。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信息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祥云县水务局 地址:祥云县水务局 邮编:672100 联系人:李先生 手机:18782906828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6号 邮编:65002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①邮寄信函;②电话;③传真;④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祥云县水务局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