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苑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公示 本地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东街以南,工业北大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北,翠微北路以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开展该地块土壤现状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河苑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及范围:原乌兰浩特市监狱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场地中心坐标为(经度122.120907335,纬度:46.09454697716)”。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46326.95m2。 二、调查结论 本项目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方式,对东河苑建设项目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到结论如下:(1)项目总占地面积46326.95m2。地块外北侧:地块北侧临近罕山东街,罕山东街北侧为建设中乌兰浩特客运站。地块外东侧:地块东侧为空地,东侧地块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未作为其他用途道路。地块外西侧:地块西侧临近为工业北大路,工业北大路西侧为养老院。地块外南侧:地块南侧为空地,南侧地块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未作为其他用途。(2)目前地块为空地,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块历史无工业企业存在,主要为农用地;(3)项目相邻地块主要为乌兰浩特客运站,位于项目北侧。怡安养老院,位于项目东侧。现地块周边无明显污染物分布。乌兰浩特交警大队,位于项目南侧。(4)现场踏勘项目地块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情况,本次调查阶段项目尚无污染物产生,本项目建成后所产生污染物仅为居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项目相邻地块现在均无工业企业,现场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情况,未发现固体废物存放情况。 综上所述,东河苑建设项目用地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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