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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蒲河流域拦油设施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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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ZB 发表于 2022-11-13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IANZB 于 2022-11-13 20:54 编辑

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蒲河流域拦油设施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蒲河流域拦油设施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及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意见等,组织召开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建设单位)、西安中博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以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
   会前,验收组现场查看了项目执行情况,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对本工程实施情况及工程环保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经过评议,形成如下验收组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流域水环境安全应急防控设施建设工程,位于镇原县三岔镇、新集乡、庆城县桐川乡和太白梁乡,总占地2704.355m2。新建拦油坝8座,同时对拦油坝上下游护岸进行浆砌石结构重力式挡墙型式防护,配套修建进场道路,每处拦油坝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浮油监测系统各1套。项目实际总投资4036.4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67万元,占总投资的11.57%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委托甘肃永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编制完成了《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蒲河流域拦油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上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5月24日对项目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庆环规划发〔2022〕3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概算总投资4036.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7.02万元,占总投资的9.84%。实际总投资4036.4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67万元,占总投资的11.57%。
二、验收范围及工程变动情况
(一)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基本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工程于202210月投入运行。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走访当地居民及相关单位,工程建设内容发生以下变动:
   环评要求设置8座12m3集油池,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用于收集坝拦截的油污废水,实际2#、7#、8#拦油坝建设完成12m3集油池,均采用抗渗混凝土浇筑,用于收集坝拦截的油污废水,其余拦油坝采取吸油污车汲取。对照环办〔2015〕52号《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变动内容对拦油坝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没构成弱化或降低,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污染影响调查结论
(一)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工程施工对地表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仅限于施工区域,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已经消失;项目运营期,正常情况下,拦油坝阀门常开,将沟道常流水及汛期洪水随来随放,所设排水渠全部开放至最大泄流量状态,对地表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工程施工没有对居住区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大气环境影响仅限于施工区域,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已经消失;正常情况下,运行期没有大气污染源。
(三)声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工程施工会对居住区的声环境造成污染,声环境影响仅限于施工期,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已经消失;正常情况下,运行期没有噪声污染。
(四)土壤环境影响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工程施工会对施工区域土壤造成一定的扰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土壤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仅限于施工期,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已经消失;正常情况下,运行期没有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土壤没有影响。
(五)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工程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已得到合理处置,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已经消失;正常情况下,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弃物。
(六)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随着施工场地的大量开挖、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转、施工弃渣等,对工程区的植被与景观、陆生生物、水生生物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且只是暂时的。施工完成后,通过对场地进行清理,采用本土植物进行生态恢复后,这种不利影响可以基本消除的。
五、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照环评要求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完善环保标识标牌及台账;
(3)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3日-2022年11月28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2022116


自主验收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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