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翁源官渡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况:翁源县萍胜纸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翁源县官渡经济试验开发区,采用废纸为生产原料,占地面积约30亩,年产3万吨宗教印刷用纸和要求不高的印刷品纸等再生纸产品。 建设单位在多年的运行过程中采取了设备升级改造、加强污染防治等措施,同时受市场因素影响,原批复项目、设备、生产线等发生了部分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出改进要求,并将其作为后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回顾 废水:本项目主要是制浆造纸工序产生的废水(包括制浆废水、抄纸废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企业废水排放量为218.75m3/d,由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调节池+厌氧+缺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滃江。 根据预测,项目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相关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很小,由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纳污水体的各项监测指标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水质现状良好;可见,本项目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水污染物对地表水质量影响程度较小,在环境可接受范围。 项目污水管网均采用管道和水泥硬底化的沟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会直接下渗进入地下水,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地下水污染。根据预测,项目废水废水正常及事故排放情况下均不会导致滃江的水环境质量超标,对滃江的水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在项目地块区域和周边的3个地下水水质采样点的监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项目周边地下水水质良好,说明项目的正常运行未对区内地下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同时,项目运行多年以来,未发生过废水超标排放、泄漏等事故,项目运行稳定,环境风险可控,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生物质锅炉废气以及废水处理站恶臭。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项目正常运行时,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为35.06%,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贡献值最大占标率为43.83%;根据本期(2021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区域SO2、NO2、PM10、CO、均未出现超标,且氨、硫化氢等特征污染物均未超标,可见,本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中污染物贡献值较小,并不会导致周边空气环境质量超标,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车间内生产设备、风机与废水处理站水泵等。企业采用分区隔声,集中消声等措施,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础设计,以降低设备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企业自行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本期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声环境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可见,企业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的,不会造成厂界噪声超标。 固体废弃物: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有废水处理污泥、布袋收集粉尘、炉渣、废树脂以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约28.69t/a,定期清理由资源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炉渣产生量约869.8t/a,定期清理由资源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树脂产生量约0.5t/a,由厂家回收;废水处理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各种固体废弃物处理途径合理,根据调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以及危险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未对厂区及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企业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环境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调查,企业的主要环境风险包括火灾次生污染、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以及物料等泄漏引发的环境风险等,针对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基本具备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项目实施后应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以保证若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应急响应行动。 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中提出整改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运行多年以来,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由于实际建设情况与原备案文件不相符,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工艺等发生变动,但未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对照《制浆造纸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1月实施)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工作。 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采取的大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拟对现有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其污染物排放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运行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项目单位针对各类环境风险源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运营期间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达到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关标准的要求;可见,项目运营排放的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落实本后评价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后,继续运营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志权 联系电话:13924843847 地 址: 广东翁源官渡经济开发区 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91-870009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查阅,纸质版可联系我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翁源县万群纸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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