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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至融安(黔桂界)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榕江至融安(黔桂境)高速公路 建设单位: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从江县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规模:主线全长72.266km,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0m,设计速度100km/h;主线设置大中型桥梁23036.5m/84座,连接线共设置大中型桥梁1744 m/8座,共设涵洞71道,通道33道,隧道22座。设置互通式立交6处、收费站5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开国 电话:0851-82212909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肇工 电话:0851-85845068 邮箱:3926139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格式见链接,个人和企业可自行下载后,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相关的意见与要求,注团体单位提出意见后必须加盖公章。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及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提交意见表原件或将意见表进行扫描或拍照后传至邮箱内。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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