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君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对广州君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君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基岗村荔新八路6号之二,主要从事电子器件、橡塑部件等的可靠性检测服务,预计年检测数量为16620件。项目占地面积1769.191m2,建筑面积约为5112.97m2,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防尘试验废气、浸、涂、点、滴试验废气、阻燃性试验燃烧尾气、气体腐蚀试验废气,试验过程产生的恶臭等。 废气:①防尘试验粉尘通过通风无组织排放;②浸、涂、点、滴试验废气(VOCs)通过通风无组织排放;③阻燃性试验燃烧尾气(NOX、SO2、烟尘)由通风橱经管道引至屋顶外排,排气筒高度18m;④气体腐蚀试验废气(SO2、H2S、NO2)经活性炭吸附后无组织排放;⑤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经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阻燃性试验燃烧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与淋雨试验废水、设备冷却水、浓水、纯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经过隔振、减震等处理,合理设置厂房功能布局,定期维护、保养设备,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等。 固废:(1)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2)废样品经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处置。(3)危险废物:原废试剂瓶、废活性炭、盐雾试验废水、废灯管、废机油分类收集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三、竣工日期及公示期限 竣工日期:工程于2017年10月20日开工,2018年3月12日竣工。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君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基岗村荔新八路6号之二 联系人:鄢** 电话:137******76 广州君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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