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陇川县志明生猪屠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陇川县志明生猪屠宰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陇川县志明屠宰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陇川县城子镇红星村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5353.36㎡,总建筑面积665㎡。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共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屠宰车间、待宰间、检验室等,辅助工程为办公室、卫生间、宿舍、车棚等,共用工程为道路、供电、供水等,环保工程为处理能力20m3/d的污水处理站、容积26m3的三级隔油池1个,容积3m3的化粪池1个,容积2m3的格栅沉淀池1个、容积8m3的调节池1个、容积800m3的污水暂存池1个、容积5m3的污泥暂存池1个、面积10㎡的生猪运输车辆清洗间1间、容积为30m3的粪便暂堆场1个、垃圾桶若干等。 建设规模:生猪屠宰量为9000头/年。 具体内容见附件及验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尹总 联系电话:1596925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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