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山东潍坊寿光侯镇海洋化工园区丰东路2336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32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8116平方米,建设装置区2座、原料及成品储存区2座、空压机房1座、冷冻机房1座及控制室、变配电室等辅助设施,购置氯化塔、冷却器、分离器等主要设备48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副产17万吨的31%盐酸和2800吨次氯酸钠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限制类、禁止类产业项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潍坊寿光侯镇海洋化工园区丰东路2336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66866031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山东同方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青年创业园A座305 联系人: 柳工 联系电话:15589981582 四、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对环境影响评价编写中应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和建议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请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 331838295@qq.com。 七、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征求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项目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山东大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2.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