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臣起粮贸有限公司信息公开 一、企业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双辽市臣起粮贸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823166130145 3、法定代表人:张臣 4、联系方式:15584720975 5、厂址:本项目位于双辽市柳条乡小白村二屯,厂区中心坐标经度:123°44′32.35″,纬度:43°38′13.70″。 6、企业简介:双辽市臣起粮贸有限公司位于双辽市柳条乡小白村二屯,进行粮食烘干。 7、产品及规模 本项目年烘干玉米10200t。 二、企业排污信息 2.1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①有组织 企业现有1处废气排放口(DA001),东经123°44′32.64″,北纬43°38′13.24″,排气筒高度为15m,出口内径0.3m。 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157.5mg/m3,SO2:253mg/m3,NOX:210mg/m3,能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 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为0.088-0.102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不外排。 3、噪声 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物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炉渣、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炉渣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2总量达标情况 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仅废气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进行许可,根据企业监测数据可知,各污染物浓度满足排污许可中各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的要求。 三、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及湿法脱硫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DA001)、出口内径0.3m的钢结构排气筒,企业每年对有组织气体进行例行监测,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 本院区废水全部进入自建的防渗旱厕内,不外排。 3、噪声 各生产设备底座加减振垫、生产时保持厂房门窗密闭等措施,车间内罗茨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加消声器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企业于于2020年委托编制《双辽市臣起粮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20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批复文号为双环建字[2020]8号。 2、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企业于2020年6月5日取得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hb2203005000009368001Q。 五、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情况 已经在排污许可填报网站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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